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
大亚湾西区上田、塘尾8.亩集体
现将《大亚湾西区上田、塘尾108.42亩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
大亚湾西区上田、塘尾108.42亩
为妥善解决西区上田教育用地、市政项目及历史已审批用地涉及西区上田、塘尾相关村小组土地征地历史遗留问题,大亚湾区管委会拟对位于上田、塘尾地段的108.42亩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及对青苗、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。为按时完成征地工作,确保相关村小组集体权益和村民合法利益,根据《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》(惠府〔2021〕27号)相关规定,制订如下征收补偿方案:
拟征收土地位于西区塘尾206县道周边地段、龙山五路两侧、龙海一路南侧,涉及上田村委会大岭村小组87.亩土地,塘尾村委会海隆7.42亩土地,沿湖村民小组13.7亩土地,合计约108.42亩。(具体位置见附图,具体面积以补偿登记表为准)
(一)拟征收的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根据《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》(惠府〔2021〕27号》)执行,具体见下表:
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偿标准(万元/亩)
(二)青苗果木、农耕水利设施及坟地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《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》(惠府〔2021〕27号)标准执行。
(一)土地补偿、安置补偿、青苗补偿及附着物、农耕设施补偿等总额为1763.0107万元(该预算不含复耕补偿、房屋搬迁补偿及土地盘整费用,具体补偿以补偿登记表为准)。详细明细见下表:
大亚湾西区上田、塘尾108.42亩集体土地
(二)按《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》(惠府〔2021〕27号)文件规定,征地工作经费按征地补偿款总额的4.5%计取。
(三)涉及个人宅基地及已确权老祖屋的由街道办负责收集资料,并由区国土分局、区动迁办按政策规定处理。
(四)涉及的混合框架房屋及配套设施由区动迁办按政策规定处理。
按市建设用地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拟即将出台的《惠州市征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办法》计算上述补征地留用地权益价值,留用地按征地面积10%计算,其中商业用途占20%(容积率2.0)、工业用途占80%。上述补征土地可获得10.842亩(7228㎡)留用地,其中商业用途1446㎡,工业用途5782㎡。
为支持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,鉴于商业用途留用地面积较小,村集体难以充分开发利用,根据村集体申请建议上述商业留用地等值置换为工业留用地,连同其余80%的工业留用地一并安排解决,具体由国土、住建部门落实选址安排工作。
上述留用地安排方案具体以正式出台的《惠州市征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办法》的规定为准。
主办单位: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
备案编号:粤icp备09027684号 网站标识码:4413900013
温馨提示:为达到蕞佳浏览效果,建议使用火狐、谷歌浏览器,或者ie9.0以上、360浏览器7.0(极速模式)
产业招商/厂房土地租售:
或微信/手机:
请说明您的需求、用途、税收、公司、联系人、手机号,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。
长按/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
pg网赌游戏的版权声明:本文由佛山厂房网发布,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。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,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pg网赌游戏删除 400-0123-021 或 13391219793